近年来,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条件的提高,青少年性生理发育的前移,西方国家“性解放”,“性自由”思潮的影响,我国中学生早恋现象日益严重,早恋已成为社会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问题。 早恋是指中学生在性生理发育成熟时,仅凭着对异性产生的幼稚冲动的情感,在缺乏社会经验,思想意识均不成熟,不懂得选择恋人和建立婚姻家庭必须考虑的条件等情况下,缺乏理智过早恋爱的现象。它是青春期性心理发展的误区,对中学生的身心发展危害很大。 据有关专家研究表明,中学生的早恋可划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是“模仿性的游戏型早恋”。这些人大多是初一年级中年龄较小者。他们情窦未开,但由于接受了不健康的性信息便开始向异性同学求爱,他们的行为并非受成熟的性欲望所推动,其“恋爱”是纯模仿性的,且带有游戏性的特点。他们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在和异性的接触中,往往不考虑时间和地点,随心所欲。 第二种类型是“天真孩子气的钟情”型。这些人大多是初一年级中年龄较大的学生,初二、初三年级中年龄较小且社会成熟度又相对较差的学生。他们性发育已经开始成熟,由于受性欲念的驱动和渴望探寻性的奥妙,而向异性眉目传情、暗送秋波、递字条,互相发出一些天真的山盟海誓,尽管他们口口声声“我爱你”,但并不理解爱的意蕴,多数人是把对异性的好感误作爱情,尤其未能认真考虑为什么要恋爱以及恋爱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后果等问题。他们选择对象也无明确的标准,不能做到情有独钟,因此带有盲目性和非专一性。 第三种类型是:“少男少女的认真初恋”型。这大多是初中三年级中年龄较大的学生及高中生。他们的性意识已超越了朦胧阶段,开始对爱情有了自觉的追求。他们之所以恋爱,大多是出于对对方的学业优异,身体强健,容貌秀美等的爱慕,并且把求爱的目标集中到一个人身上,希望和对方单独相处或礼貌而慎重地去幽会。他们虽然还不能全面理解恋爱、婚姻的全部内涵和对对方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但双方在内心深处都憧憬着夫妻生活的幸福,其恋爱是以婚姻为目的。 根据上述三种“恋爱”型各自的特点,他们都有可能因年龄小,不懂事,受性冲动的驱使,或理智水平差,控制不了自己,从而做出荒唐或失礼的行为,造成了一定身心的创伤、潜隐着性失足的危险性较大。 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应认真正确分析中学生的早恋现象,积极对他们进行性心理卫生教育,防范早恋问题的发生。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1、加强教育,提高认识。培根说过:“知识就是力量。”确实,只有当学生对早恋的危害有了清晰的认知后,才能自觉地与早恋告别。要教育学生彻底认识中学生不宜谈恋爱的主要原因:①思想上尚未定型。中学生由于世界观尚未形成,对世界、对社会、对人生的看法还较幼稚、片面,其思想,道德品质等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还会有很大的变化。因此,今天两个人可能一致,明天可能有分歧,可能分道扬镳了。②心理上尚未成熟。中学生的心理尚处在发展阶段。在自我意识方面,他们存在着一种“盲目的成熟感”,好自以为是;在情感发展方面,他们好冲动,易转移;在意志发展方面,他们自制力较差。所以在恋爱时极易感情用事,做出“越轨”的事情来,而一旦“越轨”对他们特别是女生所造成的心理创伤是终身无法弥补的,日后所造成的挫折感和自卑感也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③经济上尚未独立。中学生的经济来源主要依赖父母或他人,自己尚不能自力更生。而从恋爱到结婚,生育这一切都需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这也是一般人在工作几年后才恋爱结婚的原因之一。④事业尚未定向。中学时期对将来从事何种职业尚未定向,但中学时代是积累知识,增长才干,奠定人生基础,为自己将来从事的事业逐步定向的关键时期。大量的事实证明,中学生谈恋爱后,感情往往为对方所牵制,学习没有不分心,成绩没有不下降的。 总之,当代中学生尽管生理成熟提前,但心理成熟却远滞其后,不具备恋爱的条件。此外,据美国社会心理学家研究,在离婚案件中,男子在23岁之前结婚所占的比例最高,其中又以19岁婚的为颠峰。理论和实践都表明,中学生踏上恋爱之路,实在无异于饮鸩止渴。 2、鼓励交往,加强指导。要有意识对学生进行男女交往必要性的教育,鼓励男女同学正常交往,淡化彼此对异性的好奇心,更稳妥地把握自己的情感。 3、开展活动,转移情感。要多开展科技、文艺、体育等各项活动丰富学生的精神生活,同时通过开展这些活动培养学生的高尚情趣,并在活动中创造一个健康宽松的男女交往环境,引导他们进行正常的情感交流,增加对异性的了解,把握交往的分寸,锻炼理智分析和冷静控制情感的能力,在多种多样的活动中,使他们旺盛的精力能有地方发挥,性的能量能得以置换、转移和排遣。 4、抓住苗头,防微杜渐。中学生的早恋大多是秘密进行的。教师和家长必须通过认真观察,掌握每个学生性心理活动的脉搏,从而进行认真研究和分析。若发现学生有早恋的苗头,应适时适度地予以暗示,点拔和教育,力求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之中。 5、提高素质,正面疏导。这里所谓的素质,指的是教育者的性文化素质。教育者必须摆脱落后的性文化的羁绊,懂得中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理解青春期男女生理、心理发展特点,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要坚持“理疏和情导”,设身处地地从学生角度,去看待他们所产生的各种言行和情感。要尊重学生的人格,情感和隐私,对于学生出现的情爱的种种问题,切忌不问情由一味指责,简单粗暴,吓唬威胁或当众点明批评。当学生有性失误时应采取宽容的态度,应看到少男少女正在学“走路”,难免不跌跤的时候,应把握好分寸,适时引导。在指导工作的出发点时不能出于自己所处的教育者地位,而是以经历类似的问题,体验过类似的困难的长者身份,帮助学生解除困扰和恢复常态。总之,对待学生的早恋问题,不能采取“围、追、堵、截”的方法,而是要通过摆利弊,讲道理,指导为人之道,引导和帮助学生解除烦恼,摆脱困境,自觉地把男女交往约束要中学生生活所允许的范围之中。 6、采取措施,主动预防。俗话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采取措施主动预防,把工作做在前面,就可以避免被动局面,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此,一方面,教师和家长应主动教育学生正确对待异性,要自尊、自重、自爱,特别要在心灵深处用道德力量驾驭自己的感情。另一方面,教师平时可组织有针对性的主题班会,团队活动,演讲比赛等活动教育学生真正理解“中学生不宜谈恋爱”的道理,并同时附之行动;教育学生如何建立男女同学之间纯真的友情等等问题,尽可能减少早恋现象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