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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社同心同力防治校园欺凌
  [2023-10-09 10:06]  浏览次数:1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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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教育报 2023-09-28  作者:阙明坤

近日,山西省大同市某学校小学生遭男同学欺凌,引发广泛关注,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一时间,如何治理校园欺凌问题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

近年来,中小学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发生,对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政府部门高度重视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出台一系列文件,并开展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行动。然而,相关调查显示,我国中小学生校园欺凌的发生率虽总体呈降低趋势,但仍旧偏高。

校园欺凌顽疾之所以难以根治,主要是因为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均存在一定缺失,三者未能形成有效协同的体系。从家庭来看,由于缺乏基本法律知识,部分家长疏于对子女的管教引导,未能履行监护职责。一些学生对于校园欺凌、校园暴力常常以游戏心态对待,不能准确地估量所造成的身心伤害。从学校来看,一些教师和管理者面对学生反映的校园欺凌,往往采取“封堵舆论”“私下协调”等方式,造成校园欺凌现象隐蔽化、欺凌行为持久化。从社会来看,随着智能设备的普及,中小学校园欺凌现象呈现涉事学生低龄化、言语类欺凌频率增加、女生欺凌事件增加、欺凌行为向网络空间延伸等特点。这些都让防治校园欺凌现象变得较为艰难。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相继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构建起“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责任主体,聚焦于“预防、干预、矫正”三个行为阶段,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支撑。从源头上治理中小学生校园欺凌问题,需要坚持法治思维、坚守法律底线,整体考量、全面部署、协同推进。

切实加强中小学生反校园欺凌法治教育,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火墙”。法治教育不仅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也是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学校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履行主体责任。中小学要进行深度普法宣传,校长是防治校园欺凌的第一责任人,法治副校长要讲好反校园欺凌和预防犯罪的“开学第一课”,引导青少年自觉预防违法犯罪,推动反校园欺凌法治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让学生真正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扎实推进家庭教育,为未成年人创造和谐美好的家庭环境。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需要为孩子上好人生第一课。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正式实施,标志着家庭教育从传统观念的“家事”上升到新时代的“国事”。建立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是防止校园欺凌问题产生的重要措施。父母在给予子女足够关心和支持的同时,要有适当的限制和约束,帮助子女建立正确的道德观、法律观,以免出现不良行为甚至违法行为。父母要注重言传身教,帮助子女树立法治意识,引导子女遵守基本法律法规,学会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构建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防治校园欺凌,社会各界要绘就守护青少年成长的最大“同心圆”,要建立权责清晰、权威高效的校园欺凌治理体系。司法机关可以发挥优势,发布校园欺凌典型案例,编制普法读本,增强师生反校园欺凌意识,提高应对校园欺凌的能力。地方政府要积极承担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具体工作的协调职能,联合公安、文旅、教育等部门,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宣传教育,及时对校园欺凌者尤其是被欺凌者进行心理干预。

(作者系浙江大学国家高端智库教育学院分中心执行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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