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教育报 2021-12-23 作者:王轶晰
近年来,随着自媒体和短视频平台的兴起,一些未成年人的生活细节越来越多地暴露在公众视野中,其中一部分甚至成了“小网红”,主动发布一些生活段子视频。“小网红”为何存在?毫无疑问,站在未成年人背后的永远是成人。这些未成年人的父母是否尽到了作为家长的责任?家庭教育应当坚持怎样的价值导向?在教育过程中又该把握怎样的尺度?
家庭教育的内核和本质属性必须也只能是教育。而教育的本质决定了家庭教育不能计较父母或子女任何一方的一时利益,必须为立德树人服务,为子女的终身发展服务,“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说的正是这个意思。父母为子女安排好饮食起居,为他们提供身体上的保护,通过言传身教帮助子女养成健康向上的人格和良好的行为处事习惯,这是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家庭教育的根本要义。任何家长在养育子女的时候,都要考虑子女的身心成长。如果父母将子女作为谋利或吸引流量的工具,家庭教育则无从谈起,更难以惠及下一代的终身发展。这种行为背离了家庭教育的本质和规律,对子女的身心成长将造成极大伤害,也违背了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的规定。
父母是子女成长的第一责任人,在养育子女过程中承担着重大责任,在养育子女过程中绝不能缺位。未成年人在发展过程中遵循怎样的路径、形成怎样的气质和人格等,需要父母科学引导,给予孩子长期的、高质量的、亲密的陪伴。为人父母者,必须具备责任意识,主动为孩子的终身发展负责。当父母将教育子女的责任推给学校和社会,甚至推给一些公司和经营团队时,其作为家庭教育主体的责任也便缺失了。这样的父母是失职父母,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也将产生巨大负面影响。
父母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时,要从大处着眼,努力为孩子的终身发展打下良好基础,更要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的客观规律。孩子一来到这个世界,便开始了学习的过程,这一过程既包含对陌生世界的好奇,也包含着压力与迷茫。父母既要合理为孩子布置任务,提出适当要求,以激励他们成长,也要保护好他们对世界的好奇心,并提供安全、稳定的成长环境。
父母不应要求儿童做不适于终身发展或与其所处发展阶段不相适应的行为,尤其不应要求儿童承担过多责任或关注,而应言传身教,以自身的道德标准和言行举止为孩子树立榜样。在家庭教育过程中,父母还应讲求“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教育之道,随时关注自身和孩子的言行,从而保证对孩子的引导和教育始终是积极向上的。全社会也要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网络生态,形成以儿童发展为中心的良好教育氛围。
(作者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