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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省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2021-08-31 10:24]  浏览次数:4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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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家长朋友: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从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战略高度,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保障每个儿童的健康成长作出的重大决策。在此,我们向广大中小学生家长建议:

一、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呵护孩子的健康成长

要尊重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理性规划孩子的未来,促进孩子的全面发展;多关注孩子思想情绪变化,倾听孩子心声,帮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主动与老师沟通,了解孩子学习和身心情况,构建和谐家校关系。

二、合理安排课余生活,提高孩子的综合素质

要科学利用孩子的课余时间,引导孩子进行必要的课业学习,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阅读和文艺活动。如果有放学接孩子难、孩子没地方去等困难,可自愿参加学校组织开展的课后服务。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确保今年秋季开学起实现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实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帮助家长解决难以按时接孩子放学问题,在校内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

三、慎重选择校外培训,减轻过重的培训负担

参加校外培训时,请务必注意“四要”和“四不要”。

“四要”:

要选择正规机构。要提前查看培训机构的资质信息,选择“证照齐全”的培训机构(指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要管控培训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不要报名学科类培训课程,要规划并督促孩子参加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0点30分,参加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

要主动签订合同。要主动与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仔细阅读培训内容、收费退费等条款。

要妥善保管单据。付款后切记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并妥善保管。

“四不要”:

不要一次性缴纳大额预收费用。要提前了解培训机构的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等,不要一次性缴纳超过60课时的费用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不要选择师资不合格的培训机构。要提前了解培训机构的教师信息,选择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学科类培训教师,选择具有相应从业资格的非学科类培训教师,不安排孩子参加在职教师进行的校外培训。

不要选择安全无保障的培训机构。要提前查看培训机构的办学场所,选择场地宽敞、房屋结构安全、安全设施齐全、消防通道畅通等有安全保障的培训机构。

不要参加在境外的外籍人员组织的培训。如果安排孩子参加有外籍人员在境内组织的培训,要了解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安排孩子参加外籍人员在境外组织的培训。

各位家长,少年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是中华民族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也是我们最大的心愿。请理性对待校外培训,合理安排孩子的学习生活。让我们一起携手,为孩子们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教育厅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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